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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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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3: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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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18:00期间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3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的企业,但根据前期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的结果已达到年度配额上限的企业无法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放弃部分已分配房源的除外。

申请条件

(一)定向配租对象pe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附件1:龙华区2023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xlsx

(二)申请人要求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4.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注:驻深机构(含中直、省直驻深机构等)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职工在本市全职工作但未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可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出具职工在深全职工作的劳动合同(含任命、聘任文件)或者在深纳税等证明文件,可以不受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限制;

5.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6.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条件。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7.注册地在龙华区的承租企业的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承租企业可以根据房源情况,结合单位需求,将职工安排至全资母公司、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所承租的住房中居住。

》》2024年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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