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补贴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是深圳市市级政策,已于2021年9月1日废止。
深圳市市级政策虽然废止了,但是深圳部分区发布了有关人才落户补贴的区级政策,目前已知的政策有:
1、南山区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有效期至2025年11月)
2、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有效期至2026年)
3、大鹏新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内未直接写明有效期)
4、龙华区优秀青年骨干资助(生活补贴)(政策内未直接写明有效期)
5、坪山区产业人才补贴(政策内未写明有效期)
6、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有效期至2027年4月)
本文无法做到实时更新,如果补贴截止申请了,请以官方说明为准哦~
南山区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位的世界知名院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大学)或毕业于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并以该学位办理深圳人才引进。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
2.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落户时间须为2022年11月29日及之后,引进时年龄3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在人才引进之日起24个月内,由所在企业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出补贴申请;
4.申请人在申报主体需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时仍在该企业工作,且在规定时间已完成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深圳。未享受同类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二)申报主体条件:
企业须为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为南山区统计在库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龙岗区
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流条件
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一)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二)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
(三)2021年11月1日后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包括在职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并落户龙岗区,与龙岗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人应在引进到龙岗区后户籍未发生过跨区变更、全职在龙岗区企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龙岗区企业全职工作(近一年连续在多家龙岗企业工作的,社保缴费记录需连续不中断,不含补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引进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并未曾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办理过我市人才引进业务。已申报或领取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可申请该项补贴。
本项补贴适用于在龙岗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诚信运营的用人单位、机构等,以及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相关人才(劳务派遣至区外用工单位的除外)。用人单位、机构等的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须在龙岗区。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在龙岗区全职工作:
(一)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二)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三)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龙岗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四)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补贴为税前金额,应缴税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2021年9月1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等引进审批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二)截至引进日期,申请人毕业不满两年,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落户大鹏新区,且提交申请时户籍仍在大鹏新区。
(四)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前300强知名院校(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300名的大学),或毕业于符合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之一的院校。限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排名或名单。
(五)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企业全职工作,首次申请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
若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大鹏新区认定的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六)申请人所服务企业须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作。
(七)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龙华区
龙华区优秀青年骨干资助(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年龄未满40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港澳台籍,与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龙华区,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以下所提个人所得税相同)6个月以上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本人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区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或其从事的行业密切相关(以申请扶持时的最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为准),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相关贡献的优秀青年骨干。具体人员可由企业举荐,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世界大学前300强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具体高校名单与排名,以申请时最近一次进入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单为准,以下所提高校排名相同)。
(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其他技术技能水平突出,能对我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补贴政策
坪山区
坪山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聚龙青年人才” 优秀大学毕业生资助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或坪山区主要开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或坪山区主要开展生物医药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二)被推荐人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 3 个月。
(三)被推荐人在深圳市办理首次人才引进业务且在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后获得坪山区户籍;或被推荐人具有港澳台籍。
(四)被推荐人为世界大学排名前 500 名高校毕业,年龄未满30周岁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年龄未满35周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领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2)。
(五)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补贴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入户补贴】获取深圳人才落户补贴申请指南以及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内容,以及大学生入户流程、大学生优惠汇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