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租条件
承租个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续租:
1.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3.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二、续租情况
经统计,本次共有1077户承租个人(家庭)需开展合同续租事宜(续租名单点此前往查看)。
三、网上续租申请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2024年3月22日18:00。
四、续租程
(一)承租个人(家庭)的续约方式为网上续租,本次续签可选择按照原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或新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aaaaaaaaaaa
(1)选择按照原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续签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续租条件的,租金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租金定价规则确定。
申请流程如下:
(2)选择按照新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先进行申请收入财产核对,申请通过后,续租时将不再适用原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申请流程如下:
注意:未按要求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以及【承诺和授权书】、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乙方住房、户籍、婚姻、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甲方办理信息变更。
承租人在续签前应先进行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完成后符合续签条件的,再按规定完成续签。
操作流程如下:
(三)承租个人(家庭)无续租意愿、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续签申请以及不再符合续租资格的,应于续签时间结束前缴清租金并办理退租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
五、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不符合续约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通知一并续租。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其他事项说明
(一)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三)业务咨询电话:0755-82521163、0755-2361934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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