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深圳未婚先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可以。深圳正常缴纳生育保险的单身女性,非婚生育状态下,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22年12月4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98 号)已删去《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7号)第十一条中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享受生育或计划生育服务时,不再查验其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情况,按规定给予生育保险记账结算。因病情需要保胎治疗的,按规定给予基本医疗保险记账结算。
政策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链接:https://www.sz.gov.cn/hdjlpt/detail?pid=2821897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报销范围
1、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条件
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或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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