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签约流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配租通告》,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总共67套。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共363户。本次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须由选房家庭中的主申请人(简称“选房人员”)进行选房签约,暂不接受委托他人选房签约。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排序到位后可在本批次所有认租意向剩余房源内选择其中一套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二)选房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选房家庭应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前登录系统查看房源并预选。未参加预选的,在正选房时间将无法选房。
选房时间:11月28日至11月29日(共计2天),房源选完即止,选房日期安排如下,具体选房时间以线上选房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线上选房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44665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如遇线上选房困难问题且无法通过咨询电话沟通解决的,可到我局现场咨询,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211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登录“i龙华”APP核验
选房人员下载“i龙华”APP进行用户登录并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需与主申请人认证信息一致;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中的【更多】,找到【住房】模块中的【户籍选房】并进入,点击“公租房线上选房签约”模块,再次填写身份证号、人员姓名、手机号进行选房人员核验。
(二)功能测试及账号填写
正选房环节前,选房人员可点击各模块进行常规功能测试,选房人员可返回首页点击“操作指引”和“快速体验选房流程”按钮提前查看具体流程和熟悉线上选房。选房人员需在此阶段填写租金缴交的银行账号,并且可在此阶段查看租赁合同模板和入住通知书模板。
(三)分配预选
2023年11月27日将开放本次需分配的房源,选房人员可通过“选择预选房屋”按钮,查看并预选房源项目和房源详细信息,具体包括房源名称、面积、户型等,并根据认租意向在房源详细页面点击“加入预选”按钮,可把房屋纳入预选房屋内,每个选房人员最多预选5套房源。
(四)分配正选
选房人员必须在系统规定的选房时间进入正选环节,正式选房倒计时为零时,选房人员可点击“开始选房”按钮(选房人员需有预选房屋,才能进入正式选房界面),进入正选界面,每位选房人员的正选时长为3分钟,选择时只能从已预选的房源中选择一套。选房人员在正选环节选定房源后将进入合同签订阶段,不可再更换房源。
(五)分配补选
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进入正选环节或正选结束后未选定房源,可在当场次补选环节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补选,并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后进入当场次补选环节(补选流程与之前选房流程一致)。补选仅限当场次(每日选房分为上午场次及下午场次),跨场次无法申请补选。参与补选的选房人员按原选房排序依次排序,补选时长与正选一致。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进入正选环节或正选结束后未选定房源,又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选的,视为选房人员放弃本批次房源的选房。
(六)合同签订
选房人员通过正选或补选确认房源后进入合同签订环节,可查看房屋合同详情、所选房屋详情,确认无误后由选房人员在移动端手写签名确认,确认完成后,本次选房结束,可返回首页查看签约的房屋,签约时长20分钟。选房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签约,或主动点击取消签约,系统将取消此次选房操作,房源回退至可选房源库,并视为选房人员放弃本批次房源的选房,主动放弃的选房人员需签署《放弃选房声明书》。选房人员完成线上签约即视为认可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七)保证金缴交
选房人员签约完成后,租金及保证金金额根据签约信息自动生成,选房人员确认房源、租金、保证金金额、租金缴交的银行账号等签约信息无误后,进入保证金缴交环节,跳转到保证金支付页面,确认房源、租金等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缴交页面,截图保存二维码后,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二维码有效时间为15分钟。选房人员应于签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但不能晚于入住办理时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租赁保证金的,我局可按选房人员作退房处理,原轮候排序不可恢复。
(八)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龙和苑项目,请在12月1日前往我局领取租赁合同,凭我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即可前往该项目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办理入住所需准备资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
1.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办理上述项目房源入住时,承租家庭凭我局开具的《入住通知书》,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钥匙。
本次推出的锦顺名居、通达汇轩、盛荟城朗庭、北宸之光家园、龙馨家园等5个项目,当前阶段将签订《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交保证金,后续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宜进行约定,办理入住时间以我局另行通知为准,请留意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线上选房签约须为选房家庭主申请人核验进行,暂不接受委托他人选房签约,请选房家庭主申请人按时参与,建议提前设定好日程提醒以免错过。参与选房的主申请人需自备智能手机并下载i龙华APP,登录i龙华APP的手机本机号码须与认租家庭在2023年10月26日18时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的手机号码一致。
(二)选房家庭需注意手机时间调整与北京时间一致,请勿将手机时间调前或调后;选房家庭需同时注意网络问题,如使用WIFI无法进入i龙华线上选房界面,请使用移动网络重新进入。
(三)如线上缴纳保证金失败,请选房家庭前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线下缴纳。
(四)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所有认租意向房源选完后可不用参与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
(五)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六)选房过程中,如需查阅剩余房源信息,选房家庭可登录i龙华APP公租房线上选房系统查看。
(七)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八)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九)本次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十)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签约完成后,我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十二)请各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
(十三)因目前收入财产审核结果未出,已提出审核收入财产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另行通知签订补充协议以调整相应租金,我局将自合同起始时间起按照“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十四)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十五)本批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