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和材料
(一)提出申请。
方式一:邮件申请
本次补租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于工作日将申请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至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政务邮箱:cjjzzk@szgm.gov.cn(通过邮箱提出申请的轮候家庭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员信息表,邮件标题备注格式为“补租申请+姓名+轮候备案回执号”);
方式二:窗口申请
申请人于工作日前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公租房补租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主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租房信息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凭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所载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房屋编码)、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且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的剩余有效期应当不低于6个月;如原住房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3.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
申请人的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住房、婚姻等),应在2023年10月29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信息变更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轮候信息变更”。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区住房建设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深圳市公租房排序,确定签约序位。
其中,第一队列优先于第二队列,同一队列中按照公租房排序确定签约序位。
区住房建设局依资格审核结果及签约序位,形成“补租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签订补租协议
公示通过后,区住房建设局组织依序签订补租协议,配额分配完毕即止。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放弃补租资格。
(四)补租发放
签订补租协议后,区住房建设局按补租协议约定发放补租款。补租期间,申请人因条件变更而不符合条件的,在条件变更的次月停止发放。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补租】可获光明公租房补租金额、补租名额、补租金额和期限、补租申请要求和申请方式、申请材料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