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属于光明区户籍的公租房轮候家庭(截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申请条件
申请本批次住房补租,按照申请人情况分为两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正在承租的社会存量住房位于光明区的;
第二队列: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正在承租的社会存量住房位于深圳市其他区(除光明区)的。
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除外),且自申请之日起租赁期限的剩余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
房屋编码可通过关注“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扫描门上网格二维码或查看房屋租赁凭证等方式查询。
》》点此了解深圳房屋编码具体查询方式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三)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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