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申请流程深圳市对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年人、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年人、“三无”老年人、低保老年人、重点优抚老年人给予不同的服务补助,申请这个补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看这里!?
1. 申请
老年人或其家属,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或通过“i深圳”APP进行线上申请。
2. 审核
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报区民政部门。
3. 审批
区民政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4. 签约
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定点服务机构,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
申请材料
1. 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 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 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 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 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资料如下: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注: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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