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深圳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2、年满18周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
3、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
深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
缴费比例:1.8%,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成年居民:个人缴0.7%,财政补助1.1%。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待遇享受期内,实现就业后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止,已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深圳医保网上办事入口、电子凭证激活入口、各档医保缴费标准、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