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在这些地方看门诊才可以享受统筹报销:选定的社康、社康所属上级医院、该上级医院下属其他社康(即多家社康和一家医院)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基层机构报销更多):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5%(例如社康);
二级医院报销65%;
三级医院报销55%。
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支付比例在前面的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除急诊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在一级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92%;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1%;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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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深圳市医保局
链接:http://hsa.sz.gov.cn/zwgk/zcfgjzcjd/gfxwj/content/post_10826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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