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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纳入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取消非本市户籍在园在校学生参保需关联其父母参保情况的规定,鼓励“应保尽保”,缴费标准可通过正文查看。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深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

缴费比例:1.8%,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少儿医保具体缴费金额点此查看》》2024深圳少儿医保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个人缴0.7%,财政补助1.1%。

成年居民医保具体缴费金额点此查看》》深圳成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金额)

参保说明

在校学生参保: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应当在每年9月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月份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申请之月起一次性缴纳剩余月份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少年儿童由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者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等手续。

新生儿参保:

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以从出生之月起缴费。从出生之月起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

参保符合规定的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交部分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残疾居民参保:

本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交部分由市残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深圳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缴费标准、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以及如何停保、如何转灵活就业社保或单位社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