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续租
深圳公租房限额影响续租吗?
在公租房新政实施之前已经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在续租时可以选择按照老政策执行,不审核财产收入。
在公租房新政策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在新政施行后认租或者续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的,认租和续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的,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政策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链接: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30.html
公租房新政限额要求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政策来源:深圳市发改委
链接:http://fgw.sz.gov.cn/zwgk/zcjzcjd/zc/content/post_10804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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