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名单及排位
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合格认租家庭68009户。
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合格认租家庭中,选房排位1~928位的928户为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929~1856位的928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在1857位及以后的66153户为递补认租家庭。
1.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属于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金穗花园等六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明细表点击打开链接,请认租家庭提前查阅。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四)合格认租家庭选房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五)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某一类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在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无房可选的其他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六)选房过程中,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七)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另行分配。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核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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