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App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保租房对象

保租房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

2、申请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申请承租房源位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

(三)申请承租房源位于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外其他区(含新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项目所在区拥有自有住房。

申请承租房源为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的,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九十

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链接:http://zjj.sz.gov.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10691021.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租房】可获深圳保租房最新政策、房源计划供应表、房源项目信息、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