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下内容为2023年公租房新政策,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深圳残疾人满足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并且不受社保缴纳时间限制。
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属于特殊家庭或者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住房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向户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市民政部门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出具核对报告→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合格后进入轮候册。
残疾人申请公租房有哪些优势
残疾人申请公租房的优势:
申请条件优势
特殊家庭【包括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含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可以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纳时间的限制。
房源选房
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进入选房入围名单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安排优先选房。
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房源情况分批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烈士遗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残疾人优先配租;具备条件的,区主管部门也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在册轮候人中的其他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配租。
租金
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情形的,可以申请减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百分之五十:
1、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残疾人的;
2、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五至十级残疾军人的;
3、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全额免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1、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为烈士遗属或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
2、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家庭且经本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至二级残疾人的;
3、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并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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