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一、受理时间
7月5日至7月11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地点
居住地段内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现场申请。
三、受理方式
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及学位空余情况,参照龙岗区2023年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受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转学申请。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录取,最终录取结果请关注学校通知。
四、受理原则
1.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接收未入读龙岗区公办学校的学生。
五、提供材料
转学申请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参照龙岗区2023年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提供。
六、温馨提示
1.根据深圳市2023年中考相关规定,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仅限于参加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同时,初中阶段在深圳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请申请初中阶段转学插班的家长谨慎考虑。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可登录“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
2.根据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转学插班使用学位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3.在申请转学插班和提交资料过程中,家长应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遵守校园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