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需要满足相应的住房条件、社保缴纳条件以及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等,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点击打开链接了解);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温馨提示:具体配租房源项目的要求,可能会稍微有不同,例如深圳市住建局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面向个人配租的保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本市无房+正常缴纳社保且累计缴纳1年以上+具备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在社保这一项上,增加了累计1年以上的要求。点此查看2024深圳保租房个人申请条件(270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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