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指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形成的、能够证明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有关情况的材料。
深圳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开具:
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活动,依法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由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的,应当由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
在城乡社区、单位内部成立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团体,应当在对其实施管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单位指导下,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信息。
拓展阅读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需要收费吗?
答: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者的需要,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志愿者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志愿服务记录是指什么?
答: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录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志愿者的姓名、联系方式、专业技能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信息)、志愿者参与本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活动组织单位和活动负责人)和志愿者参加过志愿服务有关的培训、获得的志愿服务表彰奖励或者组织对其作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