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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港澳青年就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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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9 16: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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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支持港澳青年就业的补贴政策包括社会保险费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支持港澳青年就业

支持港澳青年就业

1、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招用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3、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在深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港澳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港澳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在本市就业的香港青年,可申请享受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最长不超过18个月。

6、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港澳籍在校学生,或在本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7、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港澳籍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8、参与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港澳青年实习计划并接收港澳青年实习的用人单位,每接收1名港澳青年参加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9、对在深圳工作的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条件的港澳青年,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重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特殊评审。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将国际人才在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

11、鼓励港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内地院校、企业、机构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实训基地。支持港澳地区成熟的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服务。

12、实施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直接采认。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获得“白名单”中证书并在前海就业的港澳等境外专业人才,通过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后直接为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13、完善社会保险服务跨境协作机制,实施高频社会保险业务线上线下“跨境办”,充分保障粤港澳居民享受无差别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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