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共同申请人
深圳公租房可以和兄弟姐妹一起申请吗?
不可以!
深圳公租房可以满足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申请,但不可以和兄弟姐妹、男女朋友、闺蜜一起申请。
可添加的共同申请人:
1、配偶、未成年子女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父母、成年子女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注:(1)增加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须重新轮候,原排名作废,重新轮候的申请时间以变更受理时间为准。
(2)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但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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