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去处
深圳大学生毕业后档案会到哪里去?
(一)直接就业
①入职国有/事业单位等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档案须通过公对公转递(如机要通道)移交至单位人事部门,个人不得直接携带。
②入职非公单位或灵活就业:
档案应转至就业地/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人社局等公共档案管理机构。
若暂未办理转递:
档案可能保留在原学校档案室,但需在两年内完成转递(学校保留期限通常为2年);
超期未处理可能导致档案遗失,建议定期跟进转递进度。
档案转递过程需严格密封,严禁个人拆封或保管,建议保留转递凭证以备查验。
(二)出国留学
①申请档案留校保存:
部分学校允许档案暂存两年,适合计划短期留学的学生,需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
②档案转回原籍或留学生服务中心
选择转回原籍时,档案由户籍地教育局或人社局保管,归国后需补充国外学历认证材料并归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为留学生提供档案托管服务,需提前咨询办理流程。
若未办理规范存档手续,后续人事档案中将缺少完整的学历学习记录模块,可能对回国就业、职称评定等事项造成材料缺失风险。
(三)国内升学
如被国内高校录取。
①考生档案将由毕业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转递至录取院校,学生无需主动办理相关手续。
②少数院校可能在新生报到时要求携带纸质档案,建议提前与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具体要求。若确需提交纸质档案,请确保档案密封完好并按时递交,切勿私自拆封。建议考生妥善保管相关通知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档案袋密封状态不可私自拆封,否则可能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四)暂未就业或创业的
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申请保留两年。
在学校档案保管期限内,应尽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深圳档案存档情况查询入口、档案保管机构地址和电话、档案转出等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