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幼儿可填报四个志愿,含公民办幼儿园。
2.志愿填报规则
居住在小区且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第一志愿优先填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第二至四志愿在本社区范围内按就近原则选择填报;未居住在小区或居住小区无配套幼儿园,第一至四志愿在本社区范围内按就近原则选择填报。(招生范围参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所有生源均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排类顺序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未被填报志愿幼儿园录取的,可向辖区教育办和周边幼儿园咨询学位空余情况。家长还可选择咨询其他区有学位的幼儿园或回原籍就读等。
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7月14日、7月21日)
公办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7月14日,民办幼儿园公布录取时间为7月21日。家长可于7月14日开始,通过志愿幼儿园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看录取结果。注:不是家长申报了幼儿园学位就视为一定可以被这一幼儿园录取,录取一律按照排类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对没有被志愿幼儿园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向辖区教育办和周边幼儿园咨询学位空余情况。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岗幼儿园】可获龙岗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时间、招生对象、申请材料、入园分类办法、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