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住房需求(材料清单点此查看),所在单位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各自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光明区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扫描件的形式提交至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政务邮箱:cjjzzk@szgm.gov.cn),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未补充齐全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有权不予受理申请。
(二)资格审核与分配。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证书发放部门)对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申请人的住房需求确定配租方案。
(三)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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