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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每6个月内须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本人就业失业状况。

失业登记有效期

深圳失业登记有效期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每6个月内须向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本人就业失业状况。

失业登记证明打印

可选择在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自打印之日起60天内有效。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在线上全流程网上办理,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搜索(深圳市)“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登记失业地所在街道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2)申请人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如实填报失业登记申请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点击确认申请后即可。


2.受理(登记)

登记失业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应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填写不通过原因,反馈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我市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符合条件的,本人可到本市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2.受理(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予以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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