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的(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但不能销户提取。
此业务需前往管理部办理。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联名卡;
3、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内。
提取额度
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流程
申请人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办理选择“重大疾病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成功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办理地点
福田管理部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 1 栋裙楼
宝安管理部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
龙岗管理部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龙华管理部
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18号深圳通大厦第二层208A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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