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年满16周岁的深圳户籍居民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满16周岁非深圳户籍人员: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深办事处人员;
3.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以上申请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情形的,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偕行未满16周岁的内地户籍未成年子女1至2人。
办理材料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
3.偕行本人未满16周岁的内地户籍未成年子女的,还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4.属申请对象第(二)项中第2类和第3类人员的申请,还须在申请表加具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流程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址:http://ga.sz.gov.cn)或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边防证】可获深圳边防证办理指南以及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指南、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