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市外迁入-积分入户”
第二步:点击【在线申请】后,阅读相关办理须知,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接下来选择以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来申报
选择自有住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选择租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2023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3年9月30日18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3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2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入口、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表、入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图解、积分测算和资格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