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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信息系统于2023年4月24日0时至5月8日9时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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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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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4月24日0时至5月8日9时停机,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系统。我市部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将暂停服务。

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系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的工作部署,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4月24日0时至5月8日9时停机,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系统。我市部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将暂停服务。为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权益,尽可能降低停机切换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上服务渠道暂停服务时间

2023年4月24日0时至5月8日9时。

二、受停机影响业务范围

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个人社保网上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学校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社会保障卡单位预申请系统、“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和社保自助终端全面暂停服务。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i深圳”“深i企”等APP、“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社银自助一体机、各合作银行的线上服务渠道等暂停以下服务查询及办理: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及缴费申请等业务。

(二)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注:失业保险金申请仍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三)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业务。

(四)社会保障卡申领、挂失、解挂、查询等所有业务。

三、相关说明

(一)社保线上服务渠道暂停办理期间,社保线下(大厅)提供咨询及业务手工收件服务。系统停机切换时间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应发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

(二)2023年5月应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将提前至2023年4月底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将按照全省统一规则计发。

(三)2023年4月24日0时至5月8日9时,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出入院补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停机升级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业务恢复初期,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提前预约办理业务。因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热线或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停机期间联系电话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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