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直接结算费用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参保次月起,且属正常参保状态的,待遇享受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刷卡记账,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然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定额报销。
报销申请流程: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填写预审核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资料提出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或备齐资料前往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点击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
预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根据短信内容进行下一步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登记办理入口、生育保险报销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指南、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