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流程
本批次住房实行分队列摇号排序、分队列选房。
(一)提交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应线上提交认购申请。
(二)认购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部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购申请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购申请,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放弃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家庭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杭州银行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出异议申请。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认购申请家庭异议申请进行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正认购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并在政府网站发布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
(三)公证摇号
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名单发布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发布本批次住房配售摇号公告。由公证处对终审合格的认购申请家庭(不含高层次人才),通过摇号方式分别确定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在政府网站发布。
(四)发布选房通告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及高层次人才所持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的时间顺序确定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及选房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发布选房通告及选房名单、选房顺序。
(五)选房及签约
选房通告及选房顺序、选房名单发布后,认购申请家庭即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签订认购协议书。
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时间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住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认购。
(六)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组织选房。
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高层次人才除外)。
第一队列先于第二队列选房。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的先后顺序确定,证书发放时间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其他认购申请家庭由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购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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