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除一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外,其余门诊特定病种均需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后方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分为现场认定和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认定2种方式,参保患者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认定。
第一种:现场认定
1.准备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
2.认定地点:
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
3.就诊并提出申请:
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经接诊医师确认,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接诊医师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4.进行复核:
经接诊医师所在科室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或科室负责人)进行复核;
5.上传信息:
复核成功后,医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资料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注意:具体办理科室及相应流程,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第二种:个人网上系统预申请认定
1.登录深圳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登录需经实名认证,未注册的先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点击链接无法直接打开时,可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2.进入认定申请页面:
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
3.填写信息:
必填信息包括疾病诊断、门诊特病类别、诊断医院、诊断科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其中诊断科室需要点击功能键进行选择;
4.选择就诊科室:
在选择科室页面正确选择需要就诊的科室;
5.上传材料:
在上传材料页面上传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图片;
核心提示:浏览选择图片后,一定要点击“上传文件”,并在页面显示上传成功后,再点击“关闭页面”,否则系统将获取不到参保人上传的材料信息!
6.打印表格:
系统生成《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预申请信息表》和《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表》后,自行打印;
7.前往定点医疗机构认定:
持打印好的《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表》前往深圳市内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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