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未享受购房补贴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三)申请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中的一项资格。
(四)属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优惠租金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五)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申请流程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1)受理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正常受理)。
(2)受理方式: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填写《龙岗区人才住房优惠租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点此查看材料清单)到项目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不再受理。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路286号天健云途·龙岗产业园4栋天健蜂巢公寓。
(2)联系人:田工15946058363、徐工13690874951。
3.政策咨询电话
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755-285899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核查、公示
申请资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受理,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后送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终审。
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方式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人,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协议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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