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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入户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二)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三)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四)以下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成年子女。

(五)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办理流程

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1.网上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在“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输入业务受理编号自主查询)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帯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省内户籍居民提交户口簿、结(离)婚证、出生证等电子证照的,现场核验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流程请向原籍公安机关咨询)。

3.落户办理流程(入户登记及身份证办理)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随迁】可获深圳入户资格测试入口、入户申请入口、夫妻/子女/老人随迁入户指南、入户交流群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