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http://ga.sz.gov.cn/)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积分入户申请程序
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1、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http://ga.sz.gov.cn/)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2、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2023年度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3、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
4、公示期满后,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 要求向市公安部门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公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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