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注意!
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房,以下内容来源于《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供大家提前了解,并未正式实施政策!
配售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面向在册轮候人配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政府网站和信息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配售通告;
(二)申请人按照配售通告的要求,提交认购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三)主管部门按照配售通告确定的规则组织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由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和信息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
(四)合格申请人按照配售通告确定的规则排序,分为入围申请人以及候补入围申请人。入围申请人按照确定的排序选房,放弃选房的,排序在后的依次递补;
(五)选定住房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购手续,签订买卖合同;
(六)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共有产权住房初始登记后,协助代持机构、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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