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请休
父母为省外户籍的情况可不可以休护理假?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护理假的工资待遇
护理假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答:(一)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三)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来源:深圳人社https://mp.weixin.qq.com/s/qiict9lkddAL8az8mXGB_Q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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