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如何计算?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
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能不能叠加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
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护理假可不可以拆分
父母为外省户籍的情况可不可以请休
政策来源:深圳人社https://mp.weixin.qq.com/s/qiict9lkddAL8az8mXGB_Q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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