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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宝安区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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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7 17: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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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

新招用员工补助

为深入落实市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企业2023年春节前后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现结合我区实际,在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我区支持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其中第四条“鼓励企业新招用员工措施”要求:

对在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招用首次来深就业员工,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同时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招用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初次就业补贴。

2023深圳宝安区实施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可叠加享受。区级政策由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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