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凭证
用人单位如何开具缴费凭证?
答:用人单位可以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完税证明(文书式)和缴费证明,用人单位可通过:
1、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企业登录)—我要办税—社保业务—证明打印—选择“单位完税证明开具”或“单位缴费证明开具”;
2、微信搜索“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微信税务局—社保业务—企业业务—选择“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或“单位缴费证明打印”;
3、微信搜索“@深税”—业务办理—社保—企业登录—选择“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或“单位缴费证明打印”;
4、也可前往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办理。
什么是社保费完税证明?
答: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缴费人已经缴纳费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后,社保部门不再提供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缴费人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后,可打印完税证明。
什么是社保费缴费证明?
答:缴费证明所指的社保费是指缴费人已申报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分险种(可选择分险种分品目)、分时段开具,不体现社保部门退费结果信息。对同一期间的缴费情况,缴费人可多次申请开具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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