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方式
可选择以下任一途径办理,如需将个账余额用于子女少儿医保缴费的,办理时需要勾选“支付家庭成员以非从业居民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选项。
途径1: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医疗保险”,点击“自助绑定个人账户家庭通道”。
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
途径2:
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点击“医保家庭账户绑定”→“新增”,勾选指定选项后,点击“绑定”即可。
途径3:
就近选择配置医保(社保)自助服务终端的医疗机构、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自助办理。
家庭通道绑定功能温馨提示
家庭通道绑定功能温馨提示:
1.家庭成员指: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
2.一档参保人【A】与家庭成员【B】绑定个人账户后,被绑定的家庭成员【B】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记账时,家庭成员【B】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授权人【A】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当次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B】刷卡时自动从授权人个人账户扣减。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不纳入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补充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
3.参保人【A】与家庭成员【B】绑定个人账户后,参保人【A】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4.2023年10月1日起,办理家庭账户绑定业务后,参保人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家庭成员当次医疗费用中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及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原只开通选项二:即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其家庭通道绑定业务已授权失效,如需继续使用,请重新办理家庭账户绑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