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1.认租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注:1.认租家庭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意向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宝安户籍的时点应为2025年12月5日18:00前,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5年12月5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3.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例如住房、家庭人口、居住证信息、婚姻、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本通告附件2所属特殊家庭等),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完成变更指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
4.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变更。逾期未变更本批次不予认定。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业务咨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0755-85901834。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5-837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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