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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租房的宝安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里,选择认租房源后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1.认租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户型的房源,意向户型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共11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烈士遗属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完成变更指轮候家庭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到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1号窗口提交变更申请,逾期本批次不予认定。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5年5月26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5年6月6日18:00。

4.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认租此次房源,都需要有收入财产核对报告。收入核对报告出具日期不在2024年11月26日(含当日)之后的、以及没有核对报告的,都需要提出核对申请,核对通过才能认租本批次住房。

详情点击查看:2025宝安公租房认租收入财产核对规定+核对流程

(三)认租资格核查

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认租家庭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但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无法出具核对报告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经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认租家庭,则不符合本批次配租资格要求且须退出轮候册,如对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后续的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期间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27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75~54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54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业务咨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

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0755-85901834。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5-837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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