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选房签约操作流程指引
本次公租房选房采用线上选房方式。通过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或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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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网页端).docx
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并对照《2022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因房源正选时间仅有三分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上午9:00,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30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补选场次于当天19:35开始(其中2022年12月24日补选场次与12月30日补选场次于当天17:45开始),具体补选时间以短信通知与系统提示为准。选房家庭未在当天选房时间(含补选)完成选房或放弃选房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本次放弃选房不计算弃选次数。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选房家庭如有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租赁押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在正选场次中,认租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21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短信通知及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如认租家庭已选定该配租面积标准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租赁押金,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七)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面向人才配售公共住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九)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页面查看。(“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十)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结束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签约完成后,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十二)因选房人数众多,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选房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页面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
(十三)申请人为长者或属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委托选房的,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四)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线上选房业务咨询:0755-26099907、0755-2649390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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