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携带的选房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现场选房代表为申请单位法人已授权的住房专员,则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核对。
选房材料、流程
选房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现场选房代表为申请单位法人已授权的住房专员,则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核对。
选房流程1、签到验证等候:
单位选房代表到达选房现场后,在签到处签到,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进入选房等待区。
2、正式选房:
工作人员按排名顺序呼叫选房单位选房;选房代表按通告中的配租原则和选房原则选定房号后,在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的《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3、选房注意事项:
请申请单位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并提前30分钟到场,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可选房源动态。
现场选房代表应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已授权的住房专员,非上述人员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家单位最多安排两人参与选房。
4、选房时间限制:选房10套(含10套)以下的不超过10分钟;10套以上40套(含40套)以下的不超过15分钟;
5、签约注意事项:
合同文本确认:工作人员凭《选房确认书》制定合同文本,单位选房代表现场确认签收。
合同签订:已选房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并按合同约定缴清相关款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或缴清款项的,本次选房结果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
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如意路顺景花园综合楼二楼206,联系电话:28589938,28589936。
龙岗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工业园1号楼1楼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8508863,28508857。
上述选房签约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前来参加选房签约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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