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升学、服役、出(国)境事务等需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办事操作指引来啦!
办理指南
广东省深圳市无犯罪记录证明系统已于2023年7月10日零时起统一切换至广东省无犯罪记录证明系统,原有的“i深圳”APP、“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一体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办途径已统一归集至“粤省事”服务平台进行申办。
一、申请途径
网上可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下文),现场可以通过各区公安分局现场办理窗口申请。
二、网上申办受理单位选择
外国人、台湾居民暂不能网上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受理;
2、暂住人员,选择居住证最后一次续签地所属公安分局受理;
3、在校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所属公安分局受理;
4、港澳人员,选择居住证签发公安分局受理。
三、申请材料
1、深户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原深户(限已移居国、境外)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非深户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
4、在深就读的国内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在读证明;
5、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凭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永久居留证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粤省事申请流程
点击下方图片长按识别或扫码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户政(治安)”→“其他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阅读“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并选择“开始办理”→登录“开始人脸识别验证”→“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确认申请信息”→“确认提交”

1、深圳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2、原深圳户籍(限已移居国、境外)人员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3、在深就读的国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所属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4、非深圳户籍人员向居住证最后一次续签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
5、港澳台居民向居住证签发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6、外国人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