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指南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供应的社会存量住房为天健创智新天地公寓,位于龙城街道回龙路与协力路交汇处,共572套住房,户型包括单房、一房一厅、二房一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22-63平方米不等,符合拎包入住条件。
二、配租对象
本批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就职于已落户龙岗区且进驻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企业、已进驻天健云途数字建造BIM设计产业园企业(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登记地为准),且社会保险或个税缴纳单位为上述企业。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就职于注册地为龙岗的其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且社会保险或个税缴纳单位为该单位的员工个人配租。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未享受购房补贴。
(三)申请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中的一项资格。
(四)属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优惠租金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配租程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受理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正常受理)。
受理方式: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填写《龙岗区人才住房优惠租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项目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不再受理。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1 | 龙岗区人才住房优惠租金 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填写 |
2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3 |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 (已婚必须提供) | 复印件 | 1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4 | 申请人婚姻材料 | 复印件
| 1 |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再婚的提交结婚证及离婚材料; 4.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
5 | 大专、本科、硕士 或博士学历毕业证书 | 复印件 | 1 | 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提供最高学历证书 |
6 | 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助理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一、二、三级。 | 复印件 | 1 | 有多个资格的提供最高等级证书 |
7 |
社保缴纳清单(缴纳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 复印件 | 1 | 缴纳清单以社保局盖章件为准 |
8 | 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缴纳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 复印件 | 1 | 缴纳清单以税务局盖章件为准 |
附注:
申请人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后交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由公司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人同时具有第5项和第6项材料,选其中一项提交;同时具有第7项和第8项材料,选择其中一项提交。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路286号天健云途创智中心天健蜂巢公寓龙岗云途2楼共享空间
(2)联系人:张先生13632815191、田女士15946058363。
3.政策咨询电话:
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755-285899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核查、公示
申请资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受理,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后送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终审。
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房方式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人,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协议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配租原则
(一)一户家庭只能申请配租一套住房。
(二)享受优惠租金面积上限:
单身居民35平方米,2人及以上家庭65平方米,所承租住房不足可享受优惠租金面积上限的,以实际面积补贴,超出可享受优惠租金面积上限部分按市场租赁价计算。
(三)享受优惠租金期限:
与租赁期限一致,但不超过2025年11月30日。
五、租金及服务管理费
(一)人才住房租金:市场租金扣减人才优惠租金。
1.市场租金:租金价格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项目人才优惠租金(即租金补贴)标准:17.26元/㎡/月
(二)综合服务费及水电等其他费用
综合服务费及水电等其他费用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相关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人才优惠租金资格取消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人才优惠租金资格:
(一)就职单位的注册地迁出龙岗区或被注销的。
(二)从原单位离职且新入职单位注册地非龙岗区的。
(三)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3个月及以上的。
(四)转租、互换、出借承租住房的。
(五)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退租或租赁合同到期退租的。
(六)擅自改、扩建或改变住房用途、使用功能的。
(七)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或拥有其他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
(八)本人或共同申请人利用承租住房从事非法活动的。
(九)其他经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
七、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并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申请人员可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期间看样板房,看房人员需携带工作证及身份证自行前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合理控制人流,避免人群集中,看房需提前电话预约,并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本通告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岗人才房】可获龙岗人才房申请时间地点、房源情况、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申请表、人才房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