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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宝安区公租房补租资格核查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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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1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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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受理2022年度宝安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的通告》,我局对提交补租申请的轮候家庭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资格核查情况

一、资格核查情况

(一)通过审核的情况

通过审核的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共1763户(点此前往查看名单),具体顺序依据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未通过审核的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244户(点此前往查看名单),具体如下:

(1)90户认租家庭的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

(2)129户认租家庭申请资格不合格。

(3)25户提交报名材料后自行放弃申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

公示期满后,宝安住建局将组织开展补租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签约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后续通告。

三、信息校正

(一)合格认租家庭的户籍审核时点为2022年10月30日,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其他情况的审核时点为2022年11月10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布签约名单时一并公示。

(三)如需放弃本次补租,请申请人在公示期内(2022年11月18日18:00前)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补租申请。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补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补租协议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补租资格,不予签订补租合同。

(四)合格认租家庭已签订补租协议的:1、视为已了解2022年度宝安区户籍公共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相关信息并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实物配租诉求。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租家庭前往业务办理大厅需出具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六)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大厅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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