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提取
在异地购房的深圳缴存职工,不管购买的是商品住房还是政策性住房,都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
提取条件
(1)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三年以内。
(2)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3)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4)该业务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办理,若该套房产未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或办理了贷款尚未还款的,仅可预约至管理部咨询办理。
办理流程
职工预约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网点查询链接:http://zjj.sz.gov.cn/xxgk/ywwd/jctq/
所需材料
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卡;
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
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办理提取。职工可向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
更多材料要求及说明可点此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办理指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