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中信龙盛广场、荷谷美苑、悦龙华府二期、龙美居、坪达雅园、金地凯旋广场、公园里花园三期、信义荔山御园共9个项目418套住房。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一)中骏蓝湾翠岭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公路与深汕高速交汇处西北侧,共33套,其中单身公寓7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24套(建筑面积53-55㎡),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65㎡)。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单身公寓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标准:9.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金:0.25元/平方米/月。
(二)中信龙盛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深汕路与爱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共14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1㎡。
2.配租标准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9.5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三)荷谷美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路138号,供应房源共82套,其中一房5套(建筑面积约29㎡),二房77套(建筑面积约50-54㎡)。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0.1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月/平方米。
(四)悦龙华府二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春华路,供应房源93套,其中小一房6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下),大一房87套(建筑面积约50-52㎡)。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0.2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五)龙美居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夏莲路,共22套,其中单身公寓3套(建筑面积约38㎡),小一房10套(建筑面积约44-48㎡),大一房9套(建筑面积约51-55㎡)。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及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4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六)坪达雅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福照街,供应房源共115套,其中无障碍住房一房2套(建筑面积约59㎡),小二房19套(建筑面积约60㎡);大二房30套(建筑面积约74㎡);三房64套(建筑面积约85㎡)。
2.配租标准
无障碍住房仅面向两人及以上残疾人家庭配租;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大二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3.4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七)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9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8-62㎡。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八)公园里花园三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与丹平快速交叉口,共27套,其中单身公寓11套(建筑面积约44㎡),一房16套(建筑面积约44㎡)。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认租。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九)信义荔山御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共23套,其中小一房19套(建筑面积约49㎡),大一房3套(建筑面积约50㎡),小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56㎡)。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一房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5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4.3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3年3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上述项目除坪达雅园大二房及三房房源外,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选房现场公布房源学位锁定情况仅为初步查询结果,学位实际锁定情况最终以教育部门的意见为准。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本次配租项目均不安排现场看房;后续将发布项目户型图等资料供认租家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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