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名单及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136户,经复核,最终合格家庭120户。现根据《配租通告》,确定了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号点此前往查看。
初审结果公示期间,网上撤销及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的家庭共16户。初审公示结束后,经龙岗住建局复核无不符合认租条件的家庭。
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每户家庭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请各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022年度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 |||||
日期 | 场次 | 签到时间 | 选房时段 | 选房排位号 | 备注 |
2022年10月14日 (星期五) | 第一场 | 8:45 | 9:15-10:15 | 第1名至第20名 | 上午场次 |
第二场 | 10:15 | 10:30-12:00 | 第21名至第50名 | ||
第三场 | 13:30 | 14:00-15:30 | 第51名至第80名 | 下午场次 | |
第四场 | 15:30 | 16:00-18:00 | 第81名至第120名 |
(二)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签约服务指引点此查看。
各选房家庭需携带特殊群体证明材料到场。
选房证件和资料
选房流程
(一)选房规则
1.请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或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
(二)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因疫情防控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保证无“新冠十大症状”。进入选房现场的所有选房人员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体温<37.3℃。签到后,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候选区域,等待叫号。方可进入选房现场。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
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者进行摇号抽签;系统将会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者预选房。
3.预选房号
选房者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并按捺手印,即完成选房。《选房确认书》一经签字按捺手印确认,不可调换房屋。
(三)选房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场次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2.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本次选房程序设预选环节,选房者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签约入住
签约注意事项
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批次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入住注意事项
(一)入伙时间:
(二)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共同申请人到小区物业处办理。
(三)办理入住时,由小区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凭保障房公司提供的《入伙查验表》与承租方逐项查验房屋及确认水、电、燃气表的读数,经承租方核实后在《入伙查验表》上签字确认,再到小区物业处缴交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及领取钥匙、门禁卡等办理相关入伙手续。
(四)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有线电视等业务费按各小区的相关规定办理,并由承租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重要提示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请参加选房的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健康监测,保证无“新冠十大症状”。进入选房现场的所有选房人员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显示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社区暴发疫情地市旅居史,体温<37.3℃,方可进入选房现场。
(二)本次配租项目均为2022年11月交付(温馨提示:合同起租日期以项目交付日期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批次房源均为腾退房源,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三)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选房结束后,龙岗区住建局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选房情况。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顺景花园综合楼(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室);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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