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教资认定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福田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登记居住地址在福田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参加2022年10月认定: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面试科目和学段一致。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是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的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想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报名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认定机构选择: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符合在福田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福田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申报注册流程详见附件1)。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配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导致教师资格认定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期间,申请人需提前进行网上预约。不属于福田区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前往相应的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详见附件2)。
1.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10月9日正常上班,15日和16日正常休假)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17:00。
(需提前15分钟前往预约大厅取出预约排队号)
2.现场确认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2-42号,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受理)。
3.网上预约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预约:
(1)微信搜索小程序“福田大厅”——页面左上角“福田区”——“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2)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掌上政务”——页面左上角“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3)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政务”——“办事大厅”——“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
(4)“i深圳”APP预约——“办事预约”——“福田区”——“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日期进行下一步即可。预约成功后,可以在我的预约里查看预约信息,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即可。
4.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目前进入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业务,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记录),并配合测温、扫电子哨兵、查验健康绿码、行程码等。对于近期来(返)深人员,需严格落实“国务院客户端”关于进入深圳市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将密切关注市、区疫情动态,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敬请留意“福田政务”微信公众号,大厅咨询电话:0755-82978001)。
四、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需提供原件(例如学历验证或普通话证书);如某项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核验不成功的,需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同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进行人工核验,并提交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现场确认点提供免费复印)。
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核验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福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和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视为原件,再次复印无效);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的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再点击查看详情;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再点击查看证照。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且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居住证业务”后,进入居住证业务界面,点击“居住登记信息服务”,然后再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再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下一步”即可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在福田区的,方可在福田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审验材料;不提供在线验证信息或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不在福田区的申请人需前往相应的区行政服务大厅作为现场确认点。
3.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在系统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并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在系统中填写了“学位信息”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并提前将此认证书拍照上传系统,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并提前将此认证书拍照上传系统,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需在系统上传普通话证书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所有认定学科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好表格,带上身份证和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须与上传报名系统的照片一致)自行到深圳市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3)。如是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过了哺乳期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方可领证。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须凭广东省教育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才可办理(见附件5-6)。港澳居民申请人填写表格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函件。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相关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学科,按要求粘贴(见附件7)。
(七)其他证明
1.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毕业成绩表上如无实习成绩须提交实习鉴定表)。
(八)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和档案袋
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8)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某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档案袋封面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于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我局受理后上报市教育局复审,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深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538450。
(二)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我局在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于2022年11月22日前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三)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具体领证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发证之前请保持认定系统内填写的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勿停机、关机、换号,勿设置不接收陌生短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可选择邮寄证书服务,申请人须在系统报名时选择。选择邮寄领取的,请提前使用收件人手机号码关注绑定“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邮寄证书时会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提示邮寄单号及妥投情况。
六、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申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遵守我区行政服务大厅相关防疫要求,如违反市、区相关防疫要求而影响其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如申请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订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见附件9)。
(二)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善个人信息,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相应证书信息是否已核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我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2918332。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流程.doc
附件2:深圳市各认定机构地址、电话和网址.doc
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检医院、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doc
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doc
附件8: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doc
附件9:委托书模板.doc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